礦用振動篩維護和檢修的目的是了解振動篩的全面狀況,礦用振動篩并以修理和更換損壞、磨損的零部件的方法恢復篩子的工作能力。振動篩其內容包括日常維護、定期檢查和修理。
電機轉向指的是在一臺振動篩設備上,如果使用兩臺電機的話,此兩臺振動電機的方向應是相反方向,如果兩臺電機是相對轉向的話,處理的物料量是比較小的,但是振幅比較大、振動頻率是比較高的,如果兩臺電機是同向轉向的話,處理物料的量是比較大的、振幅是比較小的、振動頻率是比較低的,可以根據具體的生產要求來進行調節振動電機的轉向。
礦用振動篩振動加速度不超過20g(g:9.8m/s重力加速度);環境溫度不超過40℃(若超過40℃應降低功率使用);海拔不超過1000米,超過1000米時每增高100米,其溫升限值應降低0.5℃;電源:三相380V,頻率50Hz;工作方式:SI(連續);定子繞組溫升值(電阻法)不超過80K;軸承的容許溫度(溫度計法)應不超過95℃;主機工作電流不超過電機銘牌上的數據,否則降低激振力使用;礦用脫水篩使用環境應無導電粉塵、易燃、易爆及腐蝕性氣體。